分公司變更登記所需提交材料
發布時間:2018年4月13日 來源:揚州公司律師 http://www.pnnadv.tw/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分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公司加蓋公章);
2、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本人簽字);應標明具體委托事項、被委托人的權限、委托期限。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分公司變更登記事項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
。、因公司名稱變更而申請變更分公司名稱的,提交公司登記機關出具《準予變更登記通知書》復印件、變更后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5、分公司變更經營范圍提交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分公司變更后經營范圍涉及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必須在登記前報經批準的項目,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或許可證明;
分公司的經營范圍不得超出公司的經營范圍。
。、分公司變更營業場所的,提交變更后營業場所的使用證明;
自有房產提交產權證復印件;借給(無償提供)他人使用房屋為經營場所,提交產權方的證明及產權證復印件;租賃市場作為經營場所,提交租賃合同及出租方的營業執照和市場登記證復印件;以租賃使用房屋為經營場所的,應當依照《廣州市房屋租賃管理規定》提交經區、縣級市房地產租賃管理所登記備案的房屋租賃合同。
。、分公司變更負責人的,提交公司出具的原任分公司負責人的免職文件和新任負責人的任職文件;填寫《負責人登記表》。
。、分公司的《營業執照》副本。
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記管理條例》設立的分公司申請變更登記適用本規范。
以上各項未注明提交復印件的,應當提交原件。提交的復印件均需持原件到登記部門核對,不能提交原件的(身份證、計生證、許可證等除外),應當注明“與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蓋公章。